昨晚下樓去覓食時,見到一家新開的豆漿店,心想終於可以吃點不一樣的東西了,外食族永遠的困擾就是重覆性的覓食住家附近的飲食。
走進店裡看了老半天的牆上菜單,終於決定點一顆肉包、一個蔥花蛋、一杯冰米漿外帶,A店員說:好像沒有冰米漿了(她就直接拿冰豆漿給我)。我立刻說:我不喝豆漿。
接下來是雙方對話↓
我:沒有喔...嗯
A :那熱米漿好不好?
我:我不喝熱的。那妳幫我把冰豆漿加入熱米漿調成涼的好了。
A :好。(動作迅速)
接著付款32元,伸手接過我的外帶包,咦...怎麼是熱的,再確認一次好了,不對...是燙的。
接下來是雙方對話↓(加入B老闆)
我:這是熱的而且很燙,我要的是冰(涼)的。
A :沒有冰的米漿了。
我:我知道啊,所以我叫你幫我混在一起啊!
B :不行啦,那是調好的,糖也加好了,這樣會壞掉。
我:那你幫我換一杯冰豆漿好了。
B :不行啦,幫你換那這杯(已混合的)賣不出去。
我:我剛說我不要熱的啊...
B :不行啦...那賣不出去
我:那我這杯不要了,你幫我用一杯冰豆漿,錢我照付。
B :(沒說話)
我:做生意這樣的喔,你這什麼態度啊?
B :(轉身離開現場到門口去了)
離開時,A店員和C老闆娘一直和我說抱歉,我只是嘴裡一直喃喃唸著:我有說我不要喝熱的吧。
從以上的事件整理出幾個重點:
A店員說:好像沒有冰米漿了(她就直接拿冰豆漿給我)。A應該回問客人:沒有冰米漿了,冰豆漿可以嗎?
我:我知道啊,所以我叫你幫我混在一起啊!因為客人的決定是錯誤的,所以你可以自行更改客人的決定嗎?
B :不行啦,那是調好的,糖也加好了,這樣會壞掉。
B :不行啦,幫你換那這杯(已混合的)賣不出去。
我要的不是熱的,你卻給我熱的,賣不出去的呆帳損失,不是應該要賣方承擔嗎?
擅自幫客人做決定,是做生意不能犯的錯誤之一,即使你的決定是絕對正確無誤的也不能容許,買和賣本就有一定的對價關係存在,雙方的互享權利和互享義務是互為對價的,如此買賣成立才不會有糾紛產生。
小細節永遠是不能忽視的一環,尤其在服務業上面,細節決定成敗這句話,應用在有店面的餐飲業者身上,那更是必須奉為天字第一號守則,糟蹋細節、不重視細節,所有的果最後還是會回到業者身上,必須引以為鑑。
曾經在一間有名的麵店(甘X魚麵)遇到這樣的情形,規定打烊時間過後即有店員開始拿掃帚清理地上灰塵,但這時還會留有一些在打烊前進來用餐的客人存在,因客人較少就可以當著客人用餐時清掃嗎?
灰塵掃起落下到麵裡,誰會有心情用餐,經我臭臉勸告後,店員和我道歉並離開我附近,可是卻還是在別的地方掃,我再次臭臉告知還在用餐灰塵會飄過來,這時老闆才出面制止要店員別再掃了(不然該員還想移到更遠的地方去掃)。
不是遠近的問題,而是用餐環境和衛生的問題,有店面的餐飲業者賣的不只是食物,客人也買你的用餐環境,就算僅有一個客人,也不能做出清掃、整理桌椅、關燈...等等的打烊行為,這是相當另人反感的,也代表店家的教育訓練沒有做好。
當然我也不是愛挑毛病的奧客,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是永遠不變的鐵則,吃路邊攤我就不會去計較太多了,不過,如果能遇到服務比收費更超值的店家,我想常常光顧和呼朋引伴前去用餐,也是人之常情吧。
回到前面的主題,回到家後打開我的外帶包,再拿出我的肉包,咬上一口、再咬上一口,幹................是菜包。
2009.09.12
13 意見:
真的,做生意不是只是買賣「商品」本身,環境、態度都很重要,商家看不清楚這一點的話,生意也不會做太久。
測試回覆 (2009年11月23日 晚上10:27)
好糟糕的店
測試再一次 (2009年11月29日 晚上7:59)
哈哈,這一天真是不太順利的開始啊。
不過,您提到了很重要的服務觀念,這也是為何許多小型商店來來去去的主要因素。我上周有幸和位前輩取經,回頭檢視,發現了一個很重要,也很單存的一個觀念:服務的價值,在於滿足客人的需求,而非說服客戶進行選擇。
共勉。
嗯嗯,這句話「服務的價值,在於滿足客人的需求,而非說服客戶進行選擇。」...簡單卻有大學問。
如果我面臨這樣的狀況(已接的客戶),我會讓客戶端擁有更大的自主和彈性空間,只要在不賠錢的範圍內,這都是一門可以做的生意。
賺不到你這筆沒關係,不過我不能讓你對我失望,這樣我還會有機會賺你下一筆。
昨天google自己文章時,看到了「細節決定成敗」的上一句,「態度決定高度」。 (2009年9月14日 上午10:36)
幹...是菜包
看到上面那句我笑了
XDDDDDD
你笑了...我悶了 (2009年9月27日 晚上10: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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